处罚·罚款 · Penalties

有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记录,签证延期·变更会被卡住吗?按居留资格整理

罚款(犯则金)、法院罚金、强制驱逐、出境命令记录,对延期、变更、永住审查有什么影响?按资格说明截至2026年10月的500万、700万韩元标准、3次以上违法,以及犯则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

撰写 · Sunshine行政士事务所
桌上叠放的黑色文件夹: 有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记录,签证延期·变更会被卡住吗?按居留资格整理

你点进来,大概是因为以前交过犯则金或收到过出境命令,想知道这会不会卡住签证延期或变更。先说结论:仅仅有记录,并不会直接被卡住。但根据金额、次数和时间的远近,可能会被不予许可,而且不同居留资格的界线并不一样。

核心要点

  • 犯则金记录通常以初犯500万韩元以上,再犯最近3年合计700万韩元以上作为居留许可限制对象(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 根据资格不同,还会附加最近5年内违法3次以上(不含行政罚款)、强制驱逐后7年、出境命令后5年等期间要件。
  • 访问就业(H-2)在最近3年内收到3次以上犯则金,无论金额多少,都是不予居留并要求出境。
  • “1次以下、100万韩元以下、经过10年”不是解除限制的规定,而是免除守法市民教育的条件。

先弄清楚:犯则金和行政罚款不一样

很多人把两者都叫“罚款”,但在审查中处理方式不同。

犯则金是出入境案件调查后确认构成犯罪时,以书面形式通告相当于罚金的金额。收到通告书之日起15日内必须缴纳,按通告缴纳后,同一案件不会再受处罚。居留期限超期、未经许可就业等,都属于这一类。

行政罚款(过怠料)针对较轻的违法,比如漏报应申报事项、没有申请外国人登记证(외국인등록증)发放等。法律规定的上限分为200万、100万、50万韩元以下,由出入境机关负责人征收,也可以综合情况予以免除(截至2026年10月,第100条第1款至第4款)。

所以计算“5年3次违法”时不含行政罚款,D-10积分制扣分也不合计行政罚款。但前面说的守法市民教育免除条件里,行政罚款与罚金、犯则金写在一起,所以要看清楚某个数字属于哪项规定。

居留许可限制统一标准,先看数字

犯则金方面,最常见的是两个数字(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 初犯:500万韩元以上
  • 再犯:最近3年内合计700万韩元以上

求职(D-10)、永住(F-5),以及因特殊贡献取得居留(F-2)的品行要件里,都有同样的数字。永住和优秀人才一类写的是“最近3年内一次犯则金处分达500万韩元以上,或合计达700万韩元以上”(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有一个常见误解:以为100万、200万韩元的犯则金没关系。金额低于界线,确实不触及这项统一标准,但如下所示,积分扣分、次数要件、教育要求仍然会受影响(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不同资格怎么适用

资格·情形 记录如何被计入(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求职(D-10) 5年内被强制驱逐或出境命令、3年内被判300万韩元以上罚金、或犯则金触及统一标准(初犯500万韩元以上、再犯3年合计700万韩元以上),即为限制对象。积分制还要扣分
居留(F-2-99)变更 3年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3次以上且通告处分金额合计500万韩元以上,则抑制变更;3年内被判300万韩元以上罚金同样如此
居留(F-2)投资者 3年内收到犯则金、存在应限制居留许可的事由,即为不合格
地区特色人才(F-2) 3年内犯则金合计500万韩元以上,或最近3年内被处犯则金3次以上,即为不合格
永住(F-5) 5年内违法3次以上(不含行政罚款)、3年内犯则金500万韩元以上或合计700万韩元以上、被强制驱逐命令出境不满7年或被出境命令出境不满5年等,均会被卡住
访问就业(H-2) 初犯500万韩元以上,或再犯3年内合计700万韩元以上,不予居留并要求出境。3年内犯则金3次以上,无论金额同样处理
在外同胞(F-4) 犯则金总额达700万韩元的,自该合计达到700万韩元时的那笔犯则金缴清之日起3年内,限制授予资格

表格看起来复杂,其实只有三条轴线:金额(500万、700万韩元)、次数(3次)、经过的时间(3年、5年、7年)。先看你要申请的资格关注哪一条。F-4如果能证明在6个月以上的时间里完成100小时以上志愿服务,3年的限制可缩短为1年。

D-10还会扣分

采用积分制的求职(D-10-1),即使没有触及限制,记录也会扣分。犯则金300万韩元以上扣30分,100万以上不满300万扣10分,50万以上不满100万扣5分,按申请日前5年内的处分金额合计计算,行政罚款不合计。罚金记录另行扣分,两项分数叠加适用。如果分数刚好在及格线附近,需要算一算记录会扣多少(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变更为F-2-99时,居留期间的计算也会受影响

变更为其他长期居留(F-2-99)需要连续居留5年以上,其中非法滞留期间、出境命令期间、被强制驱逐命令后到驱逐完成之间的期间,都不计入。因出境命令或强制驱逐而完全离境的,即使30日内再次入境,也视为居留中断。实际上5年要重新计算。非法滞留者本身也被列为抑制变更的对象。

永住最严格

永住审查的品行要件几乎包含上面所有数字。被判罚金的,要从缴纳之日起满3年;5年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3次以上(不含行政罚款)则不合格;被强制驱逐命令出境的,要等出境之日起7年,被出境命令的要等5年。

“1次以下、100万韩元以下、经过10年”是什么

不少人把这句话理解为“100万韩元以下就没问题”。其实说的是守法市民教育。

申请居留(F-2)或永住(F-5)的人,如果确认有国内法违法记录,需要接受3小时的守法市民教育。但符合下列任一情形,不接受教育也可获得许可。

  • 以前已经完成该教育,之后没有新的违法
  • 违法在1次以下,且为不起诉或1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犯则金·行政罚款(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还有期间限制。违法期间从案件终结之日(不起诉处分日、缴纳罚金之日等)起算,变更居留资格满10年、居留期间延期满5年,就不再属于教育对象。永住则以最近10年内的违法为对象。

这项教育不适用于已经触及居留许可限制统一标准等不合格事由的人。不合格的话,接受教育也得不到许可。首次延期时属于教育对象的,会被告知在下次延期前完成;从第二次起,如果又发现新的违法,必须完成教育才能延期。

有记录时,申请前可以做的事

  1. 按日期列出记录。每一项写明处分种类(犯则金、行政罚款、罚金、强制驱逐、出境命令)、金额、处分日、缴纳日、出境日。大部分标准都是从申请日往前倒数3年、5年。
  2. 用你要申请的资格的标准去对照。同样的记录,H-2和永住的结果可能不同。
  3. 计算经过的期间。起算点因资格而异,比如合计达到700万韩元的时点、缴纳罚金之日(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4. 确认有没有未缴款项。罚金或追缴款没缴清,对某些资格来说本身就是障碍。
  5. 触及标准时,准备说明材料。如实整理违法经过、防止再犯的措施、家庭和工作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反而会让情况更不利。

可以委托行政士办理哪些事项

Sunshine行政士事务所(선샤인행정사사무소)可以办理延期·变更·永住申请材料的填写与代为提交、记录整理、说明书·意见书的撰写、证明材料的整理与翻译。侦查或刑事审判中的代理·辩护不属于行政士的业务范围,我们不承接。

如果不确定自己的记录触及哪项标准,请带上处分通知书和缴款收据来咨询。电话02-363-2251,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9:30~17:30。

常见问题

Q. 我交过一次犯则金,延期会被拒绝吗?

不会因为一次就自动被卡住。统一标准的起点是:初犯犯则金500万韩元以上,再犯为最近3年合计700万韩元以上(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低于这个数额,仅凭这项标准不属于限制对象。不过各居留资格还有各自的扣分或限制项目,需要对照你要申请的资格另行确认。

Q. 行政罚款(过怠料)也算违法次数吗?

要看是哪一项规定。永住、优秀人才等所说的“最近5年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3次以上”不包括行政罚款处分。D-10积分制的扣分也不合计行政罚款。相反,在判断是否免除守法市民教育时,写的是“1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犯则金·行政罚款”,其中包括行政罚款(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

Q. 因强制驱逐或出境命令离境后,要过多久才能再次申请?

在永住审查等环节,被强制驱逐命令并出境之日起不满7年、被出境命令并出境之日起不满5年,品行要件不算满足。求职(D-10)则看申请日前5年内是否被处以强制驱逐或出境命令。各资格期限不同,请按你要申请的资格计算。

Q. “1次以下、100万韩元以下、经过10年”是什么规定?

这是免除守法市民教育的条件。违法在1次以下,且为不起诉或1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犯则金·行政罚款,就可以不接受教育而获得许可(截至2026年10月,法务部滞留指南)。自案件终结之日起,变更满10年、延期满5年,就不再属于教育对象。它不是用来解救触及统一标准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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