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签证到期日,或者延期材料没准备好就过了期限,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大家最先关心的往往是"要罚多少钱"和"还能不能继续留在韩国"。这篇文章按条文顺序整理超期居留的罚款标准和后续流程。
核心要点
- 外国人只能在居留资格和居留期限范围内停留(第17条第1款);想继续停留,必须在居留期限届满前取得延期许可(第25条第1款)。
- 未经延期许可超期继续停留,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第94条第17项)。
- 实务上,多数情况下经调查后会通告缴纳相当于罚金的罚款,基准额按超期时间从50万韩元到3000万韩元不等(施行规则附表7)。
- 缴纳罚款之后,强制驱逐、出境命令以及日后的居留审查仍需另行留意。
1. 居留期限届满后适用哪些条文?
关键是两条。第25条第1款规定,想超过居留期限继续停留,须在期限届满前取得法务部长官的延期许可;施行令第31条第1款同样要求在居留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违反此义务、未经延期许可超期继续停留的人,依第94条第17项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期限一旦过去,就不再是"延期",而是已经处于违法状态,之后补交材料也不会抹去违法事实。所以发现过期后,建议尽快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确认情况。
2. 罚款是多少?
出入境事犯案件经调查确认犯罪事实后,出入境·外国人机关负责人可以书面通告缴纳相当于罚金的金额,即罚款(第102条第1款)。罚款基准额由施行规则[附表7]按超期时间规定。
| 超期时间 | 罚款基准额 |
|---|---|
| 不满1个月 | 50万韩元 |
| 1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 | 100万韩元 |
| 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 | 200万韩元 |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 | 500万韩元 |
| 1年以上不满2年 | 1000万韩元 |
| 2年以上不满3年 | 1500万韩元 |
| 3年以上不满5年 | 2000万韩元 |
| 5年以上不满7年 | 2500万韩元 |
| 7年以上 | 3000万韩元 |
以上是基准额。机关负责人可综合年龄与环境、违法动机与结果、罚款承受能力、违法次数等,在基准额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减轻或加重(施行规则第86条第2款);法务部长官也可以考虑同样情况免除通告处分本身(第103条第2款)。因此,从到期日次日起算到实际出境或获得许可之日的期间,要准确整理。
3. 收到通告书之后会怎样?
自收到通告书之日起15天内须缴纳罚款(第105条第1款)。逾期未缴,机关负责人应当告发;在告发前缴纳则不告发(同条第2款)。按通告缴纳后,同一案件不会再被处罚(第106条)。
相反,如果调查认为情节属于禁锢以上刑罚,可能不经通告处分直接告发(第102条第3款)。出入境事犯案件没有出入境·外国人机关负责人的告发,不能提起公诉(第101条第1款)。
4. 缴了罚款就结束了吗?
不是。刑事层面的罚款与居留相关的行政程序是分开进行的。
- 强制驱逐事由:违反第25条属于第46条第1款第8项规定的强制驱逐对象事由。永久居留资格者原则上不被强制驱逐,但有例外(第46条第2款)。
- 出境命令:即使可能符合第46条第1款各项,对愿意自费自愿出境的人也可以作出出境命令(第68条第1款第1项);通告处分后适合出境措施的情形见同条第5项。自愿出境的利弊另见外国人自愿出境指南。
- 能否继续居留:由机关综合超期时间、违法经过、家庭与工作情况后判断,同样的超期时间结果也可能不同。
5. 对之后的签证审查有什么影响?
法务部居留指南(2026年9月版)中,有些内容会把罚款记录和非法滞留期间反映到之后的审查里。
- 求职(D-10)限制对象:依出入境管理法被处罚款、且按《居留许可限制统一标准》受限的人。指南例举为初犯500万韩元以上、再犯3年内合计700万韩元以上。
- 其他长期居留(F-2-99)变更:计算居留期间时扣除非法滞留(违反第25条)或非法就业(违反第18条)期间,非法滞留者也在居留资格变更的限制对象之列。
各资格的标准不同,如果以后计划延期、变更或申请永居,建议先整理好罚款金额和日期。
6. 发现已经超期时的处理顺序
- **先确认日期。**记下获批的居留期限届满日以及实际出境(或计划出境)的日期,罚款档位由这段期间决定。
- **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机关咨询情况。**是否有继续居留的理由、是否需要出境,方向会不同。
- **收到出席要求书或通告书要守住期限。**出席要求书会写明目的、日期和地点(施行令第58条),罚款通告书以收到之日起15天为准。
- **整理说明材料。**住院、材料延误等延迟原因及证据,以及家庭、工作情况,如实整理会让说明更清楚。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反而可能不利。
7. 可以委托行政士办理哪些事项?
可以委托办理居留相关申请材料的填写与代为提交、撰写说明违规经过的陈述书·意见书,以及整理并翻译证明材料。被告发后的侦查·刑事审判辩护不属于行政士的业务范围,我们不承接。
如果期限已经过去,时间拖得越久,基准额档位可能越高。若已收到通告书或出席要求书,请先核对上面的日期,再一起检查剩余期限和说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