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办理业务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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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Sunshine行政士事务所办理的出入境行政业务,列出正式名称、管辖机关与适用对象。点击业务名称即可进入详细说明页面。
| 正式名称 | 管辖机关 | 适用对象 | 相关页面 |
|---|---|---|---|
| 出入境违规审查(출입국사범심사)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违反《出入境管理法》或被怀疑存在强制驱逐事由的外国人(嫌疑人)、因刑事案件接受侦查·处罚的外国人及其家属·雇主 | 查看详情 → |
| 出入境罚款(범칙금)·过怠金(과태료)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因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被通告罚款或被科处过怠金的外国人·雇主,以及因违反其他法律被判处罚金刑的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
| 外国人酒驾出入境违规审查及滞留许可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因酒驾或拒绝酒精检测而接受侦查,或被处以缓起诉、罚金、有期徒刑、监禁的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
| 外国人毒品案件强制驱逐·出入境违规审查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因吸食·持有·买卖毒品等接受侦查或刑事处分的外国人,以及因毒品成瘾而涉及入境禁止事由的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
| 外国人暴力·伤害案件出入境违规审查及滞留许可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因暴力·伤害接受警察调查,或被处以缓起诉、罚金、有期徒刑·监禁的外国人,以及申报家庭暴力受害的结婚移民者 | 查看详情 → |
| 外国人性犯罪案件强制驱逐·永住资格取消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因性犯罪受到调查或刑事处分的外国人及永住资格者、已报案的性暴力受害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
| 盗窃·诈骗·侵占案件外国人出入境违规审查·滞留许可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因盗窃·诈骗·侵占·抢劫等受到调查或刑事处分的外国人,以及曾在外国因财产犯罪被判刑的申请人 | 查看详情 → |
| 涉电信诈骗外国人出入境违规审查·强制驱逐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因担任电信诈骗取款人·转交人或出借账户等而受到调查或刑事处分的外国人,以及曾在外国因电信诈骗被判刑的申请人 | 查看详情 → |
| 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雇佣出入境违规审查·罚款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无就业资格而工作或在指定工作单位以外工作的外国人,以及雇佣·介绍这类外国人的雇主和中介 | 查看详情 → |
| 超期滞留(非法滞留)外国人罚款·出国命令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未获滞留期间延长许可而超过滞留期间的外国人,以及超过外国人登录或在韩出生子女滞留资格申请期限的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
| 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文件外国人出入境违规审查·许可撤销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在许可申请中提交伪造·变造文件或虚假材料的外国人,进行虚假邀请·身份担保的邀请人,以及介绍·劝诱上述行为的人 | 查看详情 → |
| 强制驱逐令异议申请应对行政服务 | 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强制出境命令)、法务部长官(异议申请审查) | 经审查被认定属于强制驱逐对象(违反滞留资格·滞留期限,或被判处禁锢以上刑罚后获释等),并收到强制驱逐令书的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
| 出国命令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属于强制驱逐对象但愿意自费主动出境的人、未履行出国劝告的人、各类许可被撤销的人、永住资格被撤销的人(获得一般滞留资格者除外)、被处以过怠料(行政罚款)或通告处分后被认定应予出境的人 | 查看详情 → |
| 出国劝告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超出滞留资格·滞留期限范围滞留,或未取得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而从事活动且违规情节较轻的人,以及其他违法者中经法务部长官认定需要劝告出境的人 | 查看详情 → |
| 入境禁令(입국금지·입국규제)解除申请材料撰写行政服务 | 法务部长官(入境禁止决定)、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或驻外使领馆(确认提交处) | 传染病患者、毒品成瘾者等有公共卫生危害之虞的人,有损害大韩民国利益、公共安全或经济·社会秩序之虞的人,被下达强制驱逐令后出境未满5年的人等符合法定事由的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
| 韩国签证拒签(사증발급 거부)应对行政服务 | 驻外使领馆(签证)、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签证发放认定书) | 向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或由邀请人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却未获签发的外国人及其邀请人 | 查看详情 → |
| 刑事处分·违规记录对滞留许可影响的应对行政服务 | 管辖的地方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受到罚金刑·缓刑·实刑等刑事处分或罚款·过怠金处分后,拟申请延长滞留期间、变更滞留资格、永住(F-5)或入籍的外国人 | 查看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