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

毒品案件与出入境犯罪审查

大麻、冰毒、合成毒品等与毒品相关的案件,是韩国出入境法中审查最为严格的违规类型之一。即使刑事程序结束,仍可能对居留资格进行单独的犯罪审查(사범심사)。

毒品案件对居留资格的影响

《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第1款将违反毒品类管理法的人列为拒绝入境事由。对于已在韩国居留的外籍人士,若因毒品案件受到处罚,法务部将通过犯罪审查决定是否强制出境或建议出境。

犯罪审查程序

刑事处分(不起诉·罚款·缓刑·实刑)后,可能启动出入境犯罪审查。

  1. 警察·检察侦查结束 → 通知出入境当局
  2. 出入境·外国人厅发出出席要求或书面通知
  3. 审查官面谈(案件经过、再犯风险、本地生活基础等)
  4. 处分决定:① 继续居留 ② 建议出境 ③ 强制出境

Vision能提供的帮助

毒品案件需要即时的法律应对。本事务所提供以下服务:

비전행정사사무소 · Vision
서울 중구 퇴계로 324, 3층 · +82-2-363-2251
立即预约咨询

常见问题

仅吸食一次大麻也会被强制出境吗?
有可能。毒品相关违规属于出入境法规定的拒绝入境事由,即使初犯、微量,也可能通过审查被建议出境或禁止再入境。处分轻重综合考虑居留时间、社会贡献和再犯风险等因素。
刑事裁判获得缓刑能否避免强制出境?
缓刑本身不能防止强制出境。出入境犯罪审查与刑事处分独立进行。但缓刑+戒毒经历+社会基础有助于在审查中争取从轻处分。
收到犯罪审查出席通知,可以自己去吗?
不建议。审查中的陈述内容直接影响处分结果。行政士陪同出席或提前提交书面意见,能显著改善结果。
※ 本页面仅供一般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建议。具体咨询请联系Vision行政士事务所。
返回违规类型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