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D-2)和语言研修(D-4)资格是为了学习而给予的滞留资格,本身并不是可以领取报酬工作的资格。因此学生想打工,必须在开始工作前取得兼职就业许可,这是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的“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的一种形式。同样是在咖啡店打工,是否取得许可、是否遵守允许时长,结果会完全不同,请按顺序确认。
核心要点
- 兼职就业仅限于学生通常从事的简单劳务等活动,须经大学留学生负责人确认后,事先取得许可。
- 学位课程学生可以立即申请,语言研修生须自资格变更之日(持签证者为入境之日)起满6个月。
- 允许时长按学位课程和韩语能力划分,从每周10小时到工作日35小时不等。
- 雇主变更时,须在到新单位工作前重新取得许可。
1. 为什么需要许可
每种滞留资格可从事的活动都有规定,若要在本来资格的活动之外同时从事属于其他资格的活动,须事先取得法务部长官的许可。学生打工正属于这种情况。取得许可后,护照上会贴许可贴纸,或者可以打印在线许可书。
不过,领取临时酬金、奖金等随日常生活产生的报酬的活动不在许可对象之内。在所属大学内参与与学业相关的研究·实习、由大学或产学合作团支付研究补贴的情况,以及属于正规课程的标准现场实习学期制,也免于许可。相反,与学业无关的校内研究、由校外机构支付研究经费的学业相关研究、自主现场实习,都需要兼职就业许可。
2. 谁可以申请
申请对象是具备一定韩语能力、专心于留学本来活动,并经大学留学生负责人确认的人。
- 留学(D-2):细分资格D-2-1至D-2-4、D-2-6、D-2-7的持有人,无论在韩居留多久都可以立即申请。
- 语言研修(D-4-1、D-4-7)·访问学生(D-2-8):须自资格变更之日(持签证者为入境之日)起满6个月。
- 不属于对象的情况:专科2年·本科4年课程结束后,因学分不足等未达到毕业条件而例外获得居留许可的人不能申请。硕士·博士课程结业后的论文准备生可以获准,但每周限30小时,且不适用周末·假期不限时的规定。
也有限制申请的情况。以申请日为准,上一学期平均成绩低于C(2.0)且被判断难以兼顾学业和工作的,会受到限制;语言研修课程全部已修学期的平均出勤率低于90%的,也会受到限制。最近3个月内因未经许可工作或违反许可条件而受过处罚的,同样受到限制。
3. 允许时长——按学位课程和韩语能力
韩语能力标准可用TOPIK、社会融合项目(KIIP)、世宗学堂中的任一项证明。
- 专科、本科1~2年级:TOPIK 3级;社会融合项目3阶段以上结业或事前评估61分以上;世宗学堂中级1以上结业
- 本科3~4年级、硕士·博士:TOPIK 4级;社会融合项目4阶段以上结业或事前评估81分以上;世宗学堂中级2以上结业
| 课程 | 未达标准 | 达标(工作日) | 达标(周末·假期) | 认证大学·成绩优秀·韩语优秀(工作日) |
|---|---|---|---|---|
| 专科·本科 | 每周10小时 | 25小时 | 不限时间 | 30小时 |
| 硕士·博士 | 每周15小时 | 30小时 | 不限时间 | 35小时 |
英语授课课程不分年级,持有TOEFL 530(CBT 197、iBT 71)、IELTS 5.5、CEFR B2、TEPS 601分(NEW TEPS 327分)以上成绩即可,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的人免交证明。语言研修生的允许时长与学位课程表另行规定,领取确认书时请一并向学校负责人确认。
4. 可以做和不能做的工作
与专业相关或可与学业兼顾、按社会一般观念属于学生通常可以从事的范围内的活动可获许可。以下属于限制领域:
- 在娱乐场所等违反善良风俗或社会秩序的场所从事的活动
- 面向未成年学生的外语教育设施的会话指导等专业领域(E-1~E-7)活动
- 制造业、建筑业和船员就业行业(制造业在韩语能力4级以上时允许)
- 快递员、配送代理公司骑手、代驾司机、保险推销员、学习资料上门教师、上门推销员等特殊形态劳动
- 通过派遣、承包、中介关系的就业,以及远距离工作
- 曾因非法雇佣等受处罚而被限制签证发放的企业中的活动
个人家教也受到严格限制。反之,英语儿童咖啡馆·英语营的安全助理·游戏助理、季节性劳动、专业领域的辅助活动和工学结合实习、学位课程学生假期中的专业领域实习,可作为例外获得许可。
5. 申请程序与更换工作单位
- 签订雇佣合同: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直接签订标准劳动合同,须写明时薪、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人力派遣公司等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合同不予认可。
- 领取大学确认书:由大学留学生负责人填写兼职就业确认书。营业执照中包含制造业或建筑业的,雇主还须填写条件遵守确认书。
- 申请:准备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成绩或出勤证明(可通过留学生信息系统确认时免交)、韩语(英语)能力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雇主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网上或到访申请。免收手续费。
- 确认许可期限:语言研修生在居留期限内最长6个月,限1处。留学生在居留期限内最长1年,在允许时长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2处工作。
更换工作单位时,若因雇主不同而工作地点改变,必须事先重新取得兼职就业许可。在新店里“先做几天试试”再申请,也属于未经许可的就业。
6. 如果未经许可工作
未经许可工作初次被查获、违规程度轻微的,可能在通告处分后获准继续居留;但在建筑业非法就业的,一律下达出境命令,第二次被查获则予以强制驱逐。即使取得了许可,违反许可条件也会从警告升级到不许兼职就业,再到取消留学资格。处罚标准和应对方法可参阅外国人非法就业处罚指南和滞留资格外活动被查获时的处分。如果像毕业后就业那样主要活动本身发生变化,请先确认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的顺序。
7. 行政士事务所可以协助的事项
我们可以协助确认是否属于兼职就业许可对象及允许时长、整理申请材料清单、准备更换工作单位时的重新申请材料、在违规成为问题时撰写说明经过的陈述书,以及翻译外文文件。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不属于行政士的业务范围,我们不承接。
找到打工后,请在第一次上班前先取得许可。居留业务的说明和申请方法可在HiKorea上确认:https://www.hikorea.go.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