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因酒驾被查处的外国人,最先听到的往往是两句话:"刑事处罚已经结束了",以及**"出入境说还要再叫你去一次"**。
后者正是出入境事犯审查。即使刑事程序以罚金刑收场,出入境·外国人厅仍可通过另一套行政程序,决定是否拒绝延长签证、下达出境命令,或作出强制驱逐处分。
本文系统梳理酒驾被查处后,外国人必须了解的事犯审查全流程。
1. 酒驾查处 → 刑事处罚 → 事犯审查
第一阶段:查处现场
- 测定血液酒精浓度(BAC)→ 拒绝检测另有处罚(道路交通法第148条之2第2款)
- 收到吊扣或吊销驾照的通知
第二阶段:刑事处罚
- 移送检察 → 略式命令(罚金)或正式审判
- 依据BAC数值与有无事故确定处罚
第三阶段:事犯审查通知
- 刑事处罚结束后由出入境事务所通知
- 可能在签证延长时自动启动,也可能另行要求出席
第四阶段:事犯审查结果
- 准予居留 / 资格变更 / 出境命令 / 强制驱逐 / 入境禁止
2. 外国人在韩国酒驾会被驱逐出境吗?按血液酒精浓度(BAC)划分的法定刑
被强制驱逐须属于《出入境管理法》第46条各款所列事由之一,实际结果因个案而异。
| BAC 数值 | 刑事处罚(道路交通法第148条之2) |
|---|---|
| 0.03% 以上 ~ 未满0.08%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第3款第3项) |
| 0.08% 以上 ~ 未满0.2% | 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以上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第3款第2项) |
| 0.2% 以上 | 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以上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第3款第1项) |
| 拒绝检测 | 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以上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第2款) |
| 10年内再次违反 | 依第1款另行处罚 |
| 伴随事故 | 可能另适用《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等 |
驾照的吊扣或吊销依《道路交通法》第93条处理。出入境事犯审查中的处分不由上表直接决定,会综合酌情减轻材料(家庭、工作、对韩国社会的贡献度)等依个案判断。
3. 出席事犯审查前的准备清单
必备文件
- 刑事处罚结果通知书(略式命令书或判决书)
- 酒驾查处报告书
- 外国人登录证、护照复印件
- 现持签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
酌情减轻材料(可提交的材料)
- 悔过书·情况说明书(以韩语撰写,须站在出入境视角组织逻辑)
- 在职证明 + 四大保险参保记录(证明对韩国的贡献度)
- 纳税记录(证明对韩国社会的贡献)
- 家庭关系证明 + 子女出生证明(在韩国有家庭)
- 志愿服务证明(融入韩国社会)
-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成绩单(定居意愿)
- 事故和解书、被害人不予追究处罚意见书(发生事故时)
- 上司或同事的嘆願书(以韩语撰写)
- 戒酒意愿证明(参加酒精治疗项目等)
出席事犯审查时的注意事项
- 着正装或整洁得体的服装
- 韩语不便时,可请行政士或翻译陪同(须事先向出入境事务所申请)
- 回答简短明确,不找借口
- 明确表达悔意与防止再犯的决心
4. 酌情减轻材料如何改变结果
以下比较Sunshine行政士事务所经手的两个真实案例。
案例A:材料不足 → 强制驱逐
- 30多岁男性,F-5-1 永住权持有者
- BAC 0.12%,无事故
- 刑事罚金500万韩元
- 出席事犯审查时几乎未提交酌情减轻材料
- 结果:强制驱逐 + 5年禁止入境
案例B:材料充分 → 维持资格
- 30多岁男性,F-5-1 永住权持有者
- BAC 0.13%,无事故
- 刑事罚金700万韩元(高于案例A)
- 出席事犯审查时提交:
- 在韩居住12年,韩国籍配偶,两名子女
- 韩国企业高管,年薪8,000万韩元
- 5年志愿服务记录
- 参加酒精治疗项目
- 公司代表的嘆願书 + 韩国籍配偶的嘆願书
- 结果:保留永住权 + 出境命令 → 缓和为保护观察处分
差异不在BAC数值,而在准备材料的差距。
5. 行政士陪同究竟有何不同
Sunshine行政士事务所实际陪同事犯审查时的差别如下。
(1)事前模拟
整理出入境职员可能提问的问题,并梳理委托人的回答。面对"您为什么酒后驾车"的提问,回答"我只喝了一杯"反而更危险。
(2)材料装订与重点梳理
不是简单地把酌情减轻材料交上去,而是制作摘要封页与索引,便于出入境职员快速掌握核心内容。
(3)现场补充陈述
委托人用韩语难以充分表达之处,以及需要从出入境行政程序角度补充说明之处,由行政士予以补充。
(4)后续策略
结果下达后,立即着手异议申请(对强制驱逐令须在收到命令书之日起7日内,出入境管理法第60条第1款)、资格变更申请、自愿出境时点的协调等后续工作。
6. 五个常见误解
误解1:"罚金都缴了,应该没事了。" → 刑事与行政是两回事。事犯审查会重新开始。
误解2:"我是初犯,应该会从轻处理。" → 血液酒精浓度较高或伴随事故时,初犯同样可能被审查强制驱逐。
误解3:"我和韩国人结婚了,不会被强制驱逐。" → 即使持F-6结婚移民签证,酒驾受罚后仍属事犯审查对象。但有家庭这一事实会成为酌情减轻要素。
误解4:"刑事案件处理完了,就结束了。" → 刑事案件结束后,出入境事犯审查仍是另行进行的行政程序,属于行政士的领域。
误解5:"自己去出席结果也一样。" → 酌情减轻材料的整理方式是审查中的考虑内容之一。准备时应围绕审查考虑因素整理事实与证据。
7. 现在就该做的事
若因酒驾被查处,即使刑事程序仍在进行中,也应提前着手准备事犯审查。 等刑事处罚结束后才开始,可能来不及在出席日之前备齐材料。
Sunshine行政士事务所提供咨询,支持韩语、英语、中文、日语、越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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