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指南

收到了出境命令书

本页整理了收到出境命令书时应首先确认的内容。出境命令与强制出境(强制遣返)命令是法律依据不同的处分,具体程序和结果可能因个案而异。

目前的情况

本人须知
家属须知

期限

现在要做的3件事

1
确认期限和条件

本人须知: 请确认出境命令书上的出境期限、居住限制等条件,以及是否要求缴存履行保证金。

家属须知: 请与本人一起确认期限和条件,并保存出境命令书的复印件。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68条第3款
2
准备出境,或整理延缓理由

本人须知: 请确认护照和交通安排,以便在期限内出境。如有疾病等不得已的事由,请向机关咨询出境期限延缓申请程序。

家属须知: 如有疾病等事由,请协助整理能够说明该事由的材料。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第33条第1款 ·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第33条第2款
3
确认不服申诉的告知内容

本人须知: 请确认收到的文件中是否说明了能否申请行政审判以及申请程序和期限。

家属须知: 如看不懂告知内容,请与本人一起向作出处分的机关咨询。

依据: 行政审判法(행정심판법) 第58条第1款

不应做的事

准备材料

官方依据链接

官方指南网站
本页是基于法令原文的一般性说明,具体情况可能因个案而异。期限和条件请务必以您收到的文件为准。
如您准备好收到的文件,我们可以一起确认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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