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指南

家属在外国人保护所

本页介绍家属被保护(收容)在外国人保护所等保护设施时可以确认的基本信息。保护是与强制出境(强制遣返)程序相关的措施,具体程序和结果可能因个案而异。

目前的情况

本人须知
家属须知

期限

现在要做的3件事

1
确认收到文件的日期和内容

本人须知: 如果收到了保护命令书或强制出境命令书,请确认文件名称、收到日期和记载内容。

家属须知: 请确认并保存收到的保护通知书上记载的保护日期时间、地点和理由。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53条 ·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54条第1款 ·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第68条
2
确认会见与联络方式

本人须知: 可以通过会见、信件和电话与家属联络。具体程序请查看保护设施内张贴的说明。

家属须知: 请向该保护设施询问会见程序,并确认可用的联络方式。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56条之6 ·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56条之9
3
确认审查请求与暂时解除程序

本人须知: 如对保护有异议,可以向外国人保护委员会请求对保护进行审查,也可以申请暂时解除保护。

家属须知: 法定代理人等也可以提出对保护的审查请求,保证人或法定代理人等也可以申请暂时解除保护。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55条第1款 ·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65条第2款

不应做的事

准备材料

官方依据链接

官方指南网站
本页是基于法令原文的一般性说明,具体情况可能因个案而异。期限和条件请务必以您收到的文件为准。
如您准备好收到的文件,我们可以一起确认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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