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指南

收到了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到场通知

本页整理了收到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要求到场的通知(书面到场要求书或电话)时应首先确认的内容。具体程序和结果可能因个案而异。

目前的情况

本人须知
家属须知

期限

现在要做的3件事

1
确认到场要求书内容

本人须知: 确认到场要求书上的宗旨、日期时间和地点,并拍照或复印保存。

家属须知: 请与本人一起查看收到的到场要求书,共同确认日期时间和地点。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第58条
2
提前说明是否需要翻译

本人须知: 如果难以用韩语陈述,请申请翻译。不通韩语者的陈述应由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家属须知: 如果本人韩语不熟练,请协助其提前告知机关需要翻译。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 第48条第6款
3
整理相关材料

本人须知: 请提前整理护照、外国人登录证以及与到场宗旨相关的材料。

家属须知: 如有与本人生活相关的材料(如家庭关系材料),请一并整理。

不应做的事

准备材料

官方依据链接

官方指南网站
本页是基于法令原文的一般性说明,具体情况可能因个案而异。期限和条件请务必以您收到的文件为准。
如您准备好收到的文件,我们可以一起确认您的情况。
咨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