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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韩国出生——为什么出生后90天内必须取得居留资格

在韩国出生的外国人孩子,须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取得居留资格。按条文整理申请方法、逾期未办时的罚款基准额,以及可能被强制驱逐的风险和应对顺序。

撰写 · Sunshine行政士事务所
大人握着婴儿的小手: 孩子在韩国出生——为什么出生后90天内必须取得居留资格

孩子在韩国出生后,除了出生申报,还有一件事要做。如果孩子不是韩国国民且没有居留资格,依出入境管理法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居留资格。这篇文章整理这项容易被忽略的义务和逾期的后果。

要点

  • 在大韩民国出生的外国人若在没有居留资格的情况下滞留,须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取得居留资格(第23条第1款第1项)。
  • 居留事务手册同样说明国内出生者应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申请,90天内出境则无需另行许可。
  • 逾期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截至2026年10月,第94条第15项),也属于强制驱逐事由(第46条第1款第8项)。
  • 逾期越久,罚款基准额越高,所以发现后应立刻申请。

1. 哪些情况需要申请?

第23条第1款规定了两种情形。第一,在大韩民国出生的外国人,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第二,在韩居留期间丧失或脱离大韩民国国籍等事由发生的外国人,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0天内。两种情形都适用于没有第10条所定居留资格而滞留的人。即使父母已有长期居留资格,孩子也要另外取得资格。

2. 申请方法与所需材料

依施行令第29条,申请人须将居留资格赋予申请书连同法务部令规定的材料,提交给居住地管辖的厅长·事务所长·出张所长。法务部长官确定居留期间后,护照上会加盖赋予印或粘贴贴纸。

手册一般列出申请书、护照、出生证明等家庭关系证明材料、抚养人的身份证明。示例按父母资格区分:F-2持有者的子女给予F-1,E-9等父母的子女则在父母居留期间范围内给予期间。具体材料因父母资格而异,请向管辖机关确认最新说明。

3. 超过90天会怎样?

违反第23条无居留资格滞留的,依第94条第15项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截至2026年10月)。常以通告处分的罚款了结,施行规则[附表7]的基准额随逾期时间而定。

逾期时间 罚款基准额
不满1个月 50万韩元
1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 100万韩元
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 200万韩元
6个月以上不满1年 500万韩元
1年以上不满2年 1000万韩元

这些是基准额,可参酌年龄、环境、动机和负担能力在二分之一范围内减轻或加重(施行规则第86条第2款)。收到通告书后须在15日内缴纳(第105条第1款),缴纳后同一案件不会再被处罚(第106条)。同时也属于强制驱逐事由(第46条第1款第8项),但愿意自费自愿出境的人可作出出境命令(第68条第1款第1项)。比较请参考外国人自愿出境指南。

4. 申请未获受理时

依施行令第33条,不赋予居留资格时,法务部长官会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上会写明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14日的出境期限。收到后请先确认期限和理由。

5. 现在该做的步骤

  1. 确认出生日期。 90天从出生之日起算,请把截止日写在日历上。
  2. 备齐材料。 护照、出生证明、父母的外国人登录证和家庭关系材料是基本材料。
  3. 向居住地管辖机关预约。 申请书需向管辖机关提交。
  4. 如果已经逾期,请不要拖延。 逾期越久基准额越高。
  5. 如果收到通告书或出席要求书,先核对日期。 通告书自收到之日起15日。

6. 行政士事务所可以协助的事项

我们可以协助填写并代为提交居留资格赋予申请书、按父母资格核对材料、翻译外文文件,以及逾期时撰写经过说明。告发之后的侦查·刑事审判辩护不属于行政士的业务范围,我们不承接。

请先数一数孩子出生至今已过了几天。如果期限临近或已过,我们可以一起先核对材料。

常见问题

Q. 孩子在韩国出生后,最晚何时要取得居留资格?

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出入境管理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须向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机关提交居留资格赋予申请书,由法务部长官确定居留期间(施行令第29条)。居留事务手册也说明,若在90天内出境则无需另行许可。

Q. 超过90天才申请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反第23条无居留资格而滞留的,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第94条第15项),实务中常以通告处分的罚款了结。施行规则附表7的基准额随逾期时间上升:不满1个月50万韩元,1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100万韩元,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200万韩元,6个月以上不满1年500万韩元(截至2026年10月)。同时也是强制驱逐事由(第46条第1款第8项)。

Q. 孩子的居留资格会因父母的居留资格而不同吗?

会。手册举例:F-2持有者在韩国出生的子女给予访问同居(F-1);E-9等父母的子女,在父母居留期间范围内给予期间。要求和材料因父母资格而异,申请前请向管辖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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